想想自己小時候似乎沒什麼偶像,更遑論該去崇拜誰?  對於長相俊俏或美麗的影星,偶而還是會留下她或他的劇照.  對於喜愛的歌手也不例外.  但是,從未當過追星族的我,實在感受不到那種偶像的震撼力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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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時期,有一個好友非常崇拜方文琳.  當她問我喜不喜歡方文琳?  要不要一起去參加方文琳的小型歌友演唱會?  當時的我雖然不崇拜,但也不討厭.  於是就答應陪她去國賓飯店當 “歌迷”. 

 

那天,一群歌迷擠滿了國賓飯店一樓的大廳.  我只記得當時天氣很熱,我的好友一直在我耳邊講述著: “王傑太可惡了,居然跟媒體說方文琳…妳可千萬不要相信”.  然後, “…飛鷹三姊妹中,只有方文琳歌唱得好,人又美…”.  我一直對好友微笑點頭,表示贊同她的話,可是心裡卻只想坐下來,在冷氣房裡,好好享受一大杯冰飲.

 

延遲了半個鐘頭以後,終於有人舉起麥克風宣布, “…因為方文琳身體不適,正在打點滴,…臨時取消與歌友的會面,實在非常抱歉…但是我們將由飛鷹三姊妹中的 伊能靜為我們帶來…”.  我抱持著既來之,則聽之的態度.  沒想到我這位忠實歌迷的好友對我說: “妳怎麼可以不生氣?  他們這樣對待歌迷,實在太過分了…”,然後我就被好友匆匆拖離現場.

 

現在已經當媽的我,看到新聞報導那些崇拜韓國影星的影迷,從飯店一路追到機場的情景,真讓我佩服他們的毅力.  可是,當我從幼稚園老師口中得知,小班的兒子也開始崇拜偶像時,直覺得不可思議!  太早了吧!

 

原來,兒子的偶像是他同班的同學.  因為這位小朋友常跟著就讀國小的哥哥們一起看卡通,所以他的口頭禪都來自“神奇寶貝”和“戰龍四驅”等等較大孩子看的卡通.  而兒子看的卡通都是我預錄的,像是“米奇妙妙屋”, “特務歐寶”, “水果冰淇淋”和“Dora” or “Diego”, 一些比較適合中班的姐姐和小班的他一起共同欣賞的溫馨卡通.

 

我知道男孩和女孩喜歡的卡通會有所不同,但年紀都還小的他們,實在不適合看打打殺殺或談戀愛的卡通.  怎奈在小小的班級裡,大多數的媽媽是放任孩子自己轉電視的.  而家裡有年紀較大的孩子,更是很難去控管誰該看什麼卡通.  所以當兒子的同班的同學教他 “作戰的招數”時,兒子兩眼瞪得好大,直呼”好酷喔!”.

 

有一天下課回家,我對兒子說: “老師和媽媽也教你很多新的東西,為什麼你都沒有說老師和媽媽很酷?” 他的回答是, “女生不酷,女生是漂亮和美麗.”  原來, “酷”對他而言,不過是個稱讚的形容詞.  雖然老師說: “現在只要是某某同學講的話或做的動作,他都會學. 而且上課一定要坐他旁邊…”  不過,應該一陣子後會變吧!(我心理這樣想)  因為上學期的兒子,只因為一對雙胞胎姊妹花說他”帥”,他就決定當人家的男朋友…

 

Anyway,弟弟和姊姊只差一歲,就讀同一所幼稚園,經歷卻完全不同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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